招标公告
2015-04-16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业主 | 履行地点 | 服务项目规模 |
1 | 招标编号:CFD-YWCL-2015010 | 辅助装卸服务项目(一) | 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 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工业区六加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 设计煤炭下水能力1亿吨 |
2.2 招标范围
序号 | 招标编号 | 项目名称 | 招标范围 | 招标文件费用(元) |
1 | CFD-YWCL-2015010 | 辅助装卸服务 项目(一) | 流机操作、煤炭采样、库场管理、测温除杂、设备保洁,以及清煤作业。其中清煤作业的重点区域和设备为:翻车机及小区、码头、道路、堆料机、取料机、堆取料机、装船机、皮带机、转接塔、采样塔、堆场,以及堆场、码头和污水处理厂的排污沟和皮带机沿线水槽的清理。(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1000 |
注: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工作内容和要求。
2.3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
2.4 服务期要求: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15年5月1日至2016年4月30日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注册资金500万元及以上的独立企业法人。
3.2 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资产被冻结、接管等情况发生。
3.3 具备承担和完成本招标项目的实际履约能力。
3.4 投标人无不良记录,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3.5 拟选项目经理应担任过类似规模项目的项目经理。
3.6 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3.7 投标人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如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取消其报名或投标资格。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事宜
4.1报名及发售时间和地点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4月16日-2015年4月22日(节假日休息,下同),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30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工程合同部(工程部办公楼202室)
4.2 购买方式
在招标人指定地点购买,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文件资料:
(1) 《购买招标文件单位登记表》纸质文件及电子文件(格式见附件)
(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 被授权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 营业执照副本;
(5) 营业执照副本扫描彩色打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4.3 招标文件发售联系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曹志越
电 话:0315-8857168
4.5其它事项
1. 电子版招标文件与纸质招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文件为准。
2. 招标文件一经售出,费用概不退还。
5.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2015年5月7日上午9:00.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管理中心C区2楼会议室
开标地点: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管理中心C区2楼会议室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投曹妃甸港口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唐山曹妃甸工业区6+煤码头